7月15日,景宁公安局在景南乡缪坑溪口水域抓获的2名男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这也是今年禁渔期内我县移送起诉的第6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。
6月27日下午4点多,景宁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在景南乡缪坑溪口有人实施非法捕捞行为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景宁公安局英川派出所民警吴指杉说:“我们到达现场以后,截停了一辆可疑车辆,在可疑车辆周边发现有两个人在溪中进行电鱼。在进行现场勘察的过程中,两名嫌疑人丢下电鱼工具后逃往山里,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寻,嫌疑人迫于压力,返回现场,投案自首。”
办案民警当场查获渔获物2.7公斤,电捕鱼工具1套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黄某某、曹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随后,办案民警依法对两人采取强制措施。7月15日,因该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景宁公安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据了解,5月份以来,我县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6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,现已经全部移送起诉;查扣电捕工具16套,没收抛网20余张,拆除丝网1800余米,清理地笼11套;非法渔获黄颡、白条、溪石斑、麦穗等各类野生鱼种2180尾。
下一步,景宁公安局将持续打击非法捕捞,特别是对于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毁灭性的方式进行捕捞鱼类的行为,将全年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。
来源:景宁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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